來源:2021-09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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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業病判斷需要的資料有哪些?職業病診斷需要綜合病人的職業接觸史.既往病史.臨床表現.實驗診斷結果及其他多方面資料。
職業病判斷需要的資料有哪些?職業病診斷需要綜合病人的職業接觸史.既往病史.臨床表現.實驗診斷結果及其他多方面資料。因此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》第48條規定,職業病診斷.鑒定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職業衛生、健康監護等資料時,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,勞動者和有關機構也應提供與職業病診斷、鑒定有關的資料。
職業病判斷需要的資料有哪些
1.勞動者的職業歷史.前史書寫材料;
2.有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副本;
3.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的結果;
4.歷年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查評估資料;
5.職業病診斷機構要求的其他必要相關材料;
職業病鑒定書內容包括哪些?
職業病的鑒定應明確診斷被檢測者是否患有職業病,對于患有職業病的,還應注明所患職業病的名稱.范圍(期別).處理意見及復審時間。
職業病鑒定應包括病人職業病接觸史.臨床表現.化驗結果.所依據的診斷標準.診斷結論及其他內容。經三名以上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生集體診斷簽字后出具,經具有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審核蓋章并加蓋"專用章"方為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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