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2021-02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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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內容概述。
預防措施
1、建立周密的考試組織機構(如指導組、醫務組、安全保護組等)。
2、防火防盜:在機房等重點區域實施中心監控,實行值班制度,配備消防器材,確保安全。
3、防震防災:定期檢查校舍,不達標應及時加強維修,考場房屋應牢固,危房不得安排考試,考試期間遇到非常天氣,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,公告。做好考場及其周圍場所的衛生、防疫檢測工作,確保考試不發生大規模群體感染、中毒、疫情事件。
4、網絡監控:加強網絡監控,成立負責人在考試期間進行專項責任,及時更新防病毒軟件,使監控系統始終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,確保監控數據安全,同時加強考場和周邊環境的視頻監控,及時向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匯報情況。
5、業務培訓:加強對全體考生的培訓,一定要確定崗位人員的責任,組織其學習報考文件,熟悉相關政策法規和操作流程,提高考生的素質和應急應對能力。
6、考前檢測:考前認真查看校園和周邊環境的安全情況,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,為考試營造安全、和睦、溫馨的考試氛圍。
7、加強門衛:特別加強門衛工作,嚴禁雜人進出學校,在考場周圍設置警戒線,加強考場周圍巡邏。
客戶現場處理及救援措施
根據考試突發事件的發生時間、流程、性質、特點,突發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、公共衛生事件、責任事故等。
1、考前和考試中,考生打架,故意損害考試設施,停止考試,與考生發生沖突。
處理方法:
⑶考前要加強對考生的思想道德教育、紀律教育和誠信考試教育,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,自覺維護考試秩序,營造和諧的考試環境。
⑶對突發事件,考點嚴防,及時處理,將事件控制在較小范圍內,情況嚴重的應急領導小組、區教育局安全管理辦公室報告。
⑶從事考生思想教育和安撫工作,盡快平息事件,勸阻無效考生離開考場。如果審計師因行為不當或工作失誤造成的矛盾,更換審計師,建議更換的審計師或離開考場的考生接觸試卷,在該科考試結束前關閉。
⑶密切關注事件發展,如有持續擴大趨勢或可能引發集體事件,應立即報公安、秘密等部門,逐步報告。必要時封閉管理該考場(考場),保證考試順利實施。
2、考前發生洪水、冰雹、雷電、火災、地震等自然災害。
處理方法:
⑶考前一周內,積極與氣象、交通等部門溝通,及時掌握當地天氣和道路暢通情況,尤其是考試期間易發生的自然災害,提前做好準備,制定方案,加強防范措施,確保考試安全。
⑶考試期間如有災害報警,應做好防災準備。
⑶考試結束后發生自然災害時,應妥善安排考生,加強與公安、衛生防疫部門的聯系,防止發生意外。
3、考前流行等因素影響考試。
處理方法:
⑶及時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和區考試管理中心匯報,逐級匯報。正確統計感染的考生人數,協助衛生防疫部門處理。
⑶疫情屬于一般病毒或非傳播疾病,可組織考生報考,暫時難以查明傳染原因的,應做好疫情防控和隔離工作,對能報考的考生采取隔離措施報考,做好相應的疫情防控工作。出現新情況,隨時繼續報告。
4、考試期間各考點、考場發現易燃、易爆物品、火災等情況。
處理方法:
⑶考前和考試期間,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安全檢查,加強考點安全防護工作。對考點進行封閉管理,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考點或將可疑物品帶入考點。
⑶考點發現危險物品、火災等異常情況,應及時報公安、消防等部門,及時排除危險情況。危險情況暫時無法排除或危害考生安全的,經區考試管理中心或區教育局同意,可組織考生有序撤離考點,實施封閉管理,安排考試。出現新情況,隨時繼續報告。
5、考試過程中發生破壞性地震。
處理方法:
⑶及時停考,及時疏散考生,發生傷亡、房屋倒塌、填埋等,及時報告,采取自救措施,及時報區考試管理中心和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。
⑶地震期間,要做好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,上級部門決定試點是否更換或延期試點。
6、考試過程中突發校園暴力事件。
⑶立即啟動校園防暴應急預案,快速制造暴力,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。發生人員傷亡,請求120人幫助,立即向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事務所報告
⑶與有關部門合作調查案件情況。
⑶在事件調查處理期間,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,防止媒體炒作事件。
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
1、突發事件發生時,領導小組針對情況,迅速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,在最短時間、最小范圍內迅速控制事態,防止蔓延,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。
2、加強考場和考場周圍環境安全防衛工作,疏散人員、車輛,維護現場秩序,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,配合公安、消防、衛生等部門進行救援,防止事態擴大。
3、學校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領導小組應對情況,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,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利因素和負面影響,及時向縣教育局匯報。
事故調查與處理
在整個考試過程中,如果不依法履行安全責任,違反安全規定造成嚴重后果,學校會根據相關規定對負責人進行行政紀律處分或其他處罰。瀆職、失職或管理失控造成事故惡劣影響的,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法處罰。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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